主旨:為配合學年更新「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教保系統)及「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相關資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14日臺教國署幼字
第1090081431號函辦理。
二、為確認幼兒園教職員任職情形及就讀幼兒園幼生狀態,請
貴校(園)依下列說明至各該系統更新教職員及幼生之相
關資料:
(一)教保系統(網址
https://ap.ece.moe.edu.tw/ecems
/):
1、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34條第2項規
定:「幼兒園每學年應將全園教職員工名冊,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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