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1年度廉政工作計畫、本市111年度「推動品格教育計畫」暨111年度推動品格教育計畫會議事項辦理。
二、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 實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及國中組(7-9年級),共計三組。
(二) 實施方式:
1、 徵文主題:以「廉潔、品格」為主題自由發揮(可參考桃園市12個品格教育核心價值:誠信、負責、正義、尊重、孝敬、感恩、勤儉、欣賞、禮節、合作、關懷、謙恭),內容結合生活經驗或發人深省的小品文為主,完成創作。
2、 送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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