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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0-11-30 | 點閱數: 25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繆礎同
電話:03-3322101#7416
電子信箱:1005901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9010953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090109537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辦理「學海無涯.唯親是方」海洋戶外教學補助計畫一案,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109年11月23日海科館教字第1091002405號函辦理。
二、 本計畫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向海致敬」計畫鼓勵國人「淨海、知近進」,為強化國中小學生參與各項海洋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學習親近、向海學習,引發學生熱愛海洋之情操,增進探索海洋知識的興趣,進而達到善待海洋, 珍惜海洋資源,提升國中小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故辦理此活動。
三、 旨揭計畫係針對所有國小及國中學校團體進行補助,摘擇內容如下:
(一) 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09年12月20日止。
(二) 辦理梯次:約40梯次,視經費補助及支用情況彈性調整。
(三) 每梯次人數:約35人(可含教師)。
(四) 報名方式:採團體報名方式辦理。
(五) 聯絡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展示教育組 方小姐 (電話:02-2469-6000 轉 7019,E-mail: pay.fang@ops.nmmst.gov.tw,傳真電話:02-2469-8571)。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 

擬辦:

 

  1. 公告周知。
  2. 依文說明:實施方式:(一) 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或最遲至109 年12 月20 日止。(二) 報名方式:採 班級為團體單位報名。
  3. 補助經費說明:(一) 本活動補助項目包含:交通費、餐費、課程體驗費、課程材料費等。(二) 有關交通費補助金額與申請方式說明如下:1. 由 貴校租賃遊覽車採實報實銷之方式核定補助費用(含稅),每車次補助上限$12,000 元為原則。2. 交通費(租車)補助核銷方式及應付文件:(1)請於完成參訪活動7 個工作天內,將 貴校核銷用印附單據交通費黏貼憑證存單正本,寄送本館以憑辦理核銷作業。(2)交通費用單據買受人(抬頭為學校全銜),例:oo 國民中小學。
  4. 每車次補助上限$12,000 元為原則。請各班老師自行考量是否申請另不足部分採使用者付費支原則.需由參加班級老師學生自行付費。
  5. 課務請級任老師或申請老師自行向教務處交學組及科任老師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