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53
  • slider image 554
  • slider image 555
  • slider image 556
  • slider image 557
:::
公告 蔡鴻興 - 教務 | 2024-08-02 | 點閱數: 4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811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校園安寧、環境衛生、教學環境品質、師生安全及防疫需求,教育部訂有「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提供各級學校管理進入學校之犬、貓及訂定管理相關規範之參考。
三、 檢附旨揭修正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及附件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