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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體字第109009413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376735100E_1090094138_ATTACH1.pdf、376735100E_1090094138_ATTACH2.pdf) 主旨:檢送臺東縣政府公告「利吉惡地地質公園」為縣定自然地景之來文及公告,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109年10月8日府農林字第109025496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