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搜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97796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8日核定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第二款之4:「每年訂定犯罪被害人保護週,結合全國各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及媒 體,密集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觀念」辦理。
三、112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至10月30日(星期一)實施。
四、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網 https://www.av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