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辦理本市112年度童軍教育推廣計畫一案,請各校踴躍提案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2年度童軍教育推廣計畫辦理。 |
二、 | 為鼓勵各校成立童軍團,推展童軍教育活動,培養學校服務幹部及未來社會之志工,特辦理本項活動。 |
三、 | 本案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對象:本市各市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 |
(二) | 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星期五)止,欲申請單位請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正本,逕送(寄)至瑞原國中學務處彭莉娟組長收(桃園市楊梅區民豐路69號,電話:03-4782242分機310),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及相關附件,或逕至本局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