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學年度【特教方案學生助理員】甄選錄取名單
一、國小部:特教方案學生助理員(服務時數每週40小時):
正取: 邱琦雯
備取: 胡素美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攜帶國民身分證,於112年3月6日(星期一)10:30-12:00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錄取人員於錄取一週內應繳交以下資料:
(一)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合格)
(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證明期間請協助申請「全部期間」,勿申請「部分期間」。有關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可洽詢內政部警政署網頁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三)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上述表件者,予以取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