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
發文字號:桃教體字第10900784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376735100E_1090078425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本市龍潭區三洽水休閒農村發展協會「109年度三洽水環境教育中心校外教學補助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龍潭區三洽水休閒農村發展協會109年8月28日三和玉字第109000039號函辦理。
二、該會預計於109年10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間辦理校外教學活動,並補助新臺幣7,000元車資費用,共計補助10梯次。
三、本案倘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胡老師,電話:0911-374-060。
擬辦:
一、請有興趣的班級提出申請。
二、申請的班級提出課務需自行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