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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6-28 | 點閱數: 22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000555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八 (376735100E_1100055570_ATTACH1.doc)

 

主旨: 為因應全國實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本局原訂於110年7月6日至7月9日辦理「110年度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暨輔導研習計畫」,延期至110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2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082837號函暨本局110年5月31日桃教體字第1100048499號函(諒達)續辦。
二、 旨案係為協助學校長期推動環境教育之教職員符合申請資格,以鼓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透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提升學校環教推動人員之環境教育素養,以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三、 研習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110年8月17日(星期二)至8月20日(星期五) 。
(二) 辦理地點:桃園市觀音區草漯國小(桃園市觀音區新生路 1462號)活動中心1樓階梯教室。
(三) 研習人數:市內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共90人。
(四)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0日逕至「桃園市教育 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倘之前已完成報名者,無須重新報名)。
四、 本研習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 本案活動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範辦理,請參與人員配合進行 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控,倘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參與研習:
(一) 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 主健康管理及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4類人員。
(二) 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腹 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等。
六、 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研習時數24小時及研習證書。
七、 相關活動諮詢請洽草漯國小總務處林鴻德組長,電話:03-4830160分機520。
八、 檢附修正後研習計畫1份。

113年度宋屋模範生0327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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