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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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6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499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00049966_ATTACH1.docx、376735100E_1100049966_ATTACH2.pdf) |
主旨: | 有關本局辦理「家庭節水 我是節水達人」抽獎活動之班級導師敘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0年6月1日桃教體字第1100046737號函續辦。 |
二、 | 旨案活動係為提倡珍惜水資源,鼓勵本市學生及家長進行家 庭生活節水,提升環保意識並促進節水成效。 |
三、 | 旨案活動摘要如下: |
(一) | 活動期間: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7月20日止。 |
(二) | 參加對象:學籍設於桃園市之高、國中、小學生。 |
(三) | 活動辦法:凡110年4月、5月、6或7月份帳單,當期帳單用水量較上期帳單用水量節水率達5%以上者,至活動網站(https://tyc-water.eduweb.tw/)登錄基本資料,即可參加抽獎。 |
四、 | 凡本市學校各班學生參與旨案活動比例達班級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本局將頒發予該班導師「節水達人導師獎狀」1紙。 |
五、 | 檢附活動計畫及活動宣傳圖檔各1份,請貴校積極宣傳旨案活動,持續宣導節水觀念及落實節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