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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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4007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00040072_ATTACH1.doc) |
主旨: | 有關本市辦理「110年度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計畫」開放各校申請(不限申請場次),請各校踴躍報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局110年3月5日桃教體字第1100018970號函諒達。 |
二、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申請疑問,請洽新榮國小學務處張逸凡主任,電話:2806200分機310或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主任,電話:4221469。
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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