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40
  • slider image 453
  • slider image 458
  • slider image 463
:::
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5-10 | 點閱數: 32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0004007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00040072_ATTACH1.doc)

 

主旨: 有關本市辦理「110年度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計畫」開放各校申請(不限申請場次),請各校踴躍報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局110年3月5日桃教體字第1100018970號函諒達。
二、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本案倘有相關申請疑問,請洽新榮國小學務處張逸凡主任,電話:2806200分機310或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主任,電話:4221469。

 

擬辦:

  1. 110.5.10公告周知開放各校申請(不限申請場次),請各班踴躍報名申請。
  2. 活動時間及場次:3.5年級可申請9月至11月每週二至週五上、下午各一場次,共70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