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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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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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3837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訂於本(110)年5月間分梯次辦理環境教育人員展延研習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0年4月29日環中字第1102000024號函辦理。 |
二、 | 該校訂於本(110)年5月間分梯次辦理環境教育人員展延研習,報名方式為網路報名,有關研習時間、地點、課程及其他相關資訊載於該校網站(網址:https://is.gd/WPBrfp)。 |
三、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
四、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校聯絡人張文慈,電話:04-7232105#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