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CRC)之宣導,持續辦理相關宣導活動 ,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社會局115年6月25日桃社兒字第1150057237號函、115年3月25日桃社兒字第1150028194號函暨本局115年4月1日桃教學字第1150027987號函(諒達)辦理。 |
| 二、 | 旨案「兒童權利公約宣導申請單」(如附件)業修正,新增兒少代表及培力專員宣導費與交通費支付方式、更新承辦人聯絡資訊,並將宣導內容欄位調整為由申請單位自行填寫。 |
| 三、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承辦窗口:江玉萱專案社工(03)3322101分機6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