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局辦理115年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暨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法務部115年3月3日部人權字第11502511340號函、本府115年3月4日府法綜字第1150055219號函及本局115年3月13日桃教秘字第1150019554號函辦理。 |
| 二、 | 依法務部所訂定之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期間115年1月至116年12月),本府公務人員每年度總受訓覆蓋率須達70%(不限實體課程或線上課程)。 |
| 三、 | 請各校宣導同仁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點選有關「兩公約」人權課程學習,並於115年12月24日前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線上填報暨通知系統回報受訓人數。敬請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