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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一般公告 | 2026-04-27 | 點閱數: 36
說明:
一、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規定及教育部115年4月23日臺教資(六)字第1152701251號函辦理。
二、 鑒於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事件頻率與強度不斷加劇,天然災害風險日益增加,貴校應具備居安思危及有備無患觀念,並引導師生了解各類天然及人為等災害威脅,以提升校園整體災害風險意識。
三、 貴校應透過課程及宣導活動普及各類災害知識,並因應不同災害情境(如火災、旱災、地震及人為等),落實各類災害避難疏散演練,及校園災害管理與應變作為;另應持續強化節水與節電措施,加強節水教育與能資源管理,引導師生養成日常節約習慣,並藉由定期巡檢供水設施與電力備援,確保資源短缺或電力中斷緊急情境下,校園仍具維持基本運作與安全需求之量能。
四、 貴校應持續輔導與強化及整合學校內外資源,將防災能量延伸至家庭與社區,以因應極端氣候下各項挑戰與威脅,全面守護師生生命安全與建構韌性防災校園。
五、 檢附教育部來函及參考法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