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局辦理115年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人權教育訓練及宣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5年3月16日府法綜字第1150061297號函暨內政部115年3月6日台內移字第1150930629號函辦理。 |
| 二、 | 依內政部所訂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辦理期間115年2月至118年12月),本局115年度受訓覆蓋率須達30%(不限實體課程或線上課程)。請各校及各單位自行辦理相關課程並宣導同仁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點選「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第1條至第7條逐條釋義(上)、(下)」課程學習,本局將於115年10月份請各校回報受訓人數,以利彙整續辦。 |
| 三、 | 相關說明分述如下: |
| (一) | 受訓期間:自115年2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
| (二) | 受訓對象: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2點所稱之人員。 |
| (三) | 統計課程範圍:包括實體課程(含實體授課及線上互動授課方式)及數位課程,請各校有自辦課程者,自行檢視課程內容是否包含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相關議題。 |
| (四) | 人數計算:應扣除重複受訓者。 |
| 四、 | 另請學校運用校務會議、教師研習、班會或相關課程等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加強宣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人權理念。 |
| 五、 |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人權相關資料及教材,均建置於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路徑:首頁/業務專區/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專區;網址: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250283/),歡迎前往下載參考運用。 |
| 六、 | 檢附說明一函文、附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