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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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0476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04761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110年桃園市石門水庫總磷削減管制措施推動計畫」環境教育巡禮活動企畫1份,請各校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15日桃環水字第1100004153號函辦理。 |
二、 | 為促進國小學童瞭解家鄉石門水庫水源、人與自然及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對環境認知與環境倫理及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與尊重生命,達到永續發展,特規劃旨揭活動。 |
三、 | 旨案戶外教育活動計畫經費由本府環境保護局補助,包含一日旅行平安保險、景點門票、交通、師資及活動材料費用等,活動內容詳如附件,歡迎學校全年級共同或多班團體報名。 |
四、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或欲洽詢相關環教活動事宜,請於110年3月26日前向該局登記到校說明服務,聯絡人:吳專案經理明珍(E-mail:huanjiaod@gmail.com,電話:0939-796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