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承辦人:江美昭 電話:3386021 ext 2115 電子信箱:001032@tydep.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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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 |
發文字號: | 桃環永字第110000874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桃園市110年度設施場所課程及收費表 (376430306I_1100008746_ATTACH1.docx) |
主旨: | 更正110年環境教育基金補助計畫申請須知(機關、學校補助辦法)截止日誤植「109年3月19(五)」應為「110年3月19(五)」止開放申請,請踴躍申請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局110年1月28日桃環永字第1100008173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