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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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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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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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桃園市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
依據
內政部警政署113年12月19日警署保字第1130190941號函頒「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計畫」。
狀況
治安狀況:
各級學校寒假自114年1月21日起至同年2月11日止,期間結合春節連續假期(自114年1月25日起至同年2月2日止),合計學生寒假假期共21日。連假期間,年輕學子易呼朋引伴或流連於網咖、KTV、遊藝場等娛樂場所,基於好奇或受同儕邀約誘惑,恐接觸不法藥物,除有觸法之虞,亦影響學子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