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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桂珠 - 總務 | 2024-05-07 | 點閱數: 178

主旨:

有關工作場所如有從事危險性之作業,請轉知事業單位(施工廠商)至本府勞動檢查處官網危險性作業線上通報系統申報,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為確保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學校或機關工作場所內如有涉及下列潛在危險作業,請督促事業單位(施工廠商)確實事前至本府勞動檢查處危險作業線上通報系統申報施工或作業期程。

網址:https://olidons.tycg.gov.tw/index.aspx?openExternalBrowser=1

二、需辦理申報之作業臚列重點如下:

(一)模板支撐之下列作業:非丁類工地之建築工程模板支撐 高度在7公尺以上,且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之灌漿作 業。

(二)局限空間作業:如蓄水池、水槽等清理作業。

(三)營造工程人字臂起重桿組拆作業。

(四)臨接道路作業或活動舞台搭設。

(五)管溝及道路等露天開挖作業。

(六)屋頂相關作業:從事輕質屋頂之組立、修繕、拆除作業或於輕質屋頂從事設備安裝、檢修、拆除作業。

三、如有相關作業申報問題,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03-332360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