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及本市112學年 度學生心肺復甦術課程計畫辦理。 |
二、 | 辦理時間:112學年(112年9月至113年6月)。 |
三、 | 為使學生瞭解正確急救過程及基本觀念,爰辦理旨案計畫: |
(一) | 心肺復甦術(CPR)學理課程:國小四、五年級學生於健 康與體育領域(或相關課程)辦理,每年至少二小時,使每 位學生皆瞭解正確急救過程。 |
(二) | 心肺復甦術(CPR)實務操作課程: |
1、 | 國小六年級學生每年至少二小時實務操作課程,使每位 學生皆瞭解且實際演練急救過程。 |
2、 | 國中心肺復甦術(CPR)實務操作課程:國中七年級或 八年級任選一個年級的學生每年至少二小時實務操作課 程,使每位學生皆瞭解且實際演練急救過程。 |
3、 | 高中心肺復甦術(CPR)實務操作課程:高中一年級或 二年級任選一個年級學生每年至少二小時實務操作課程 ,使每位學生皆瞭解且實際演練急救過程 |
四、 | 為降低夏季高溫造成熱傷害事件發生風險,請各校將教導學 生「預防熱傷害」(如熱衰竭、熱痙攣及中暑等)相關知識 納入急救課程一併實施。 |
五、 |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學生心肺復甦術課程計畫」、「學生心肺復甦術訓練實施計畫(範例)」、「學生心肺復甦術活動成果報告」及「學生心肺復甦術活動合格證書格式」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