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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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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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200045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20004569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推動「台北101環境教育中心」綠色旅遊體驗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公司112年1月7日(112)行字第11201118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影本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台北101觀景台,聯絡電話 :02-8101-8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