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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得獎名單詳如附件,請參閱 二、 得獎禮券請得獎者或代理人於111年12月1日起,至宋屋國小輔導室簽領,請領獎者出示相關身分文件(與得獎者關係證明,得獎者所屬學校工作證等等)以玆證明。 三、 得獎作品指導老師敘獎,由教育局函文通知所屬學校。
四、所有作品俟活動成果冊製作完畢再開放領回,不便之處請見諒。
五、聯絡請洽本校輔導室(03)4933654#610 郭義宏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