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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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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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1004284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1004284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10042843_ATTACH2.pdf) |
主旨: | 轉知本市新屋區永安國小辦理「111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週」宣導實施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111年5月9日永小教字第1110002844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本市海洋教育議題融入教學,本(111)年6月6日至13日定為「海洋教育週」,當週為本市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宣導週,因應疫情,請貴校以居家線上教學方式進行宣導活動。 |
三、 | 本案實施方式及資源請至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網最新公告-2022海洋教育週相關活動資源下載使用。 |
四、 | 為落實推動本市海洋教育議題融入教學與呈現本市海洋教育推動成果,鼓勵各校於線上教學時納入宣導,若有辦理請於6月底前提供前揭宣導活動之數位相片原始檔4張,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實施年級與融入實施領域名稱等,逕以e-mail郵寄至本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彙整(連絡信箱:ocean@mail.yaes.tyc.edu.tw)。 |
五、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分格漫畫宣導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