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柯佩吟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46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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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4295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八 (376735100E_1110042959_ATTACH1.doc) |
主旨: | 本局訂於111年7月5日(星期二)至7月8日(星期五)辦理「111 年度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請貴校 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1年4月26日桃教體字第1110038394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係為協助學校長期推動環境教育之教職員符合申請資格 ,以鼓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透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 習提升學校環教推動人員之環境教育素養,以利後續於學校 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
三、 | 研習資訊如下: |
(一) | 辦理時間:111年7月5日(星期二)至7月8日(星期五) |
(二) | 辦理地點:桃園市大溪區大溪國民小學(桃園市大溪區登龍路19號)圖書館2F視聽教室。 |
(三) | 研習人數:市內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共90人。 |
(四) | 報名方式:自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6月20日止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主辦單位為大溪國小。 |
四、 | 本研習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 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
五、 | 本案活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範辦理,請參與人員配合進行 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控。 |
六、 | 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研習時數24小時及研習證書。 |
七、 | 相關活動諮詢請洽大溪國小學務處曾清憲主任,電話:3882040分機310。 |
八、 | 檢附研習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