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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2-04-29 | 點閱數: 231
閱野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函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光華館3樓310室
承辦人:吳柏辰
電話:0287728408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 閱野企字第111042700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1110427004_Attach1.pdf)

 

主旨: 有關本司辦理桃園市環境保護局新屋環境教育園區媒合補助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為推廣學子學習環境教育,本計畫提供全台公私立學校【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或旅行團參訪園區補助,計畫最高補助1,500團,歡迎各校踴躍申請。
二、 補助條件:每40人為一團,不限同一班級可湊團,每團補貼700元。
三、 停留時間:不少於30分鐘。
四、 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26日(星期一)止。
五、 申請作業辦法及園區介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