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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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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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1000020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10000209_ATTACH1.docx) |
主旨: | 有關永安國小辦理本市「110學年度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一案,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永安國小)111年1月3日永小教字第1100008081號函暨本局110年11月15日桃教小字第110010309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學生組),請各校先進行初賽,各校各組至多送5件作品。 |
(二) | 收件時間及送件方式:111年3月1日(星期二)至111年3月15日(星期二)止。親送或郵寄至永安國小教導處收(32744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 |
(三) | 獎勵:各組參加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
三、 | 檢附本市110學年度海洋教育分格漫畫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1份。 |
四、 |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詹育融老師(聯絡電話:03-4862224分機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