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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9月25日南大視訓字第1100015827號函辦理,本局110年9月8日桃教特字第1100081632號函諒達。
二、本案旨揭計畫主辦單位更正為臺南大學;補助單位更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檢附修正後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