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柯佩吟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46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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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7786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六 (376735100E_1100077866_ATTACH1.docx) |
主旨: | 有關本局委託自強國小辦理「桃園市110年SDGs 14(保育海洋及永續利用海洋資源)教師教案比賽」一案,請貴校踴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0年4月19日桃教體字第11000333575號函辦理。 |
二、 | 本比賽辨理期程如下: |
(一) | 徵件起迄: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4時止。 |
(二) | 作品評選: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前聘請評審分組評選完成。 |
(三) | 評選公布: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通知評選結果。 |
三、 |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教師(團隊)。 |
四、 | 獎勵: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甲等3名及佳作5名為原則(評審可視狀況判定從缺)。 |
五、 | 有關教案比賽有任何問題,請聯繫自強國小教務處鄧靖眉主任(電話:359-0758分機210)。 |
六、 | 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