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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9-02 | 點閱數: 2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溫睿庠
電話:03-3322101#7418
電子信箱:80018167@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9月2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0007800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0年度海洋教育科普繪本創作工作坊課程表 (376735100E_1100078005_ATTACH1.docx)

 

主旨: 轉知永安國小辦理「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教師海洋教育繪本創作工作坊ㄧ案,詳如說明,請鼓勵教師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屋區永安國民小學110年8月27日永小教字第1100005177號函及本局110年5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000413401號函續辦。
二、 旨揭計畫之「教師海洋教育繪本創作工作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延至9月22日及9月29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於永安國小辦理。
三、 旨案活動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人數及報名方式:對海洋教育科普繪本創作有興趣的教師,每梯次35名,請於研習日(第一梯:9月22日;第二梯:9月29日)前至本市教育資源發展入口網報名(辦理單位:永安國小)。
(二) 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請貴校恵允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0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四、 歡迎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本工作坊(課程表請參閱附件),並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第二屆海洋教育科普繪本創作比賽,為本市爭取佳績。
五、 如有疑問,請逕洽永安國小徐永相教導主任(電話:486-2224分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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