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部特教方案學生助理員(服務時數每週20小時):
正取人員一名,王○淳;備取人員1,俞○伶;備取人員2,劉○錡。
※欲複查成績者,請於110年9月2日(星期四)10時前親自攜帶身分證至本校輔導室辦理。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攜帶國民身分證,於110年9月2日(星期四)10-12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錄取人員於錄取一週內應繳交以下資料:
1.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合格)
2.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證明期間請協助申請「全部期間」,勿申請「部分期間」。有關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可洽詢內政部警政署網頁http://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3.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上述表件者,予以取銷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