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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20-07-28 | 點閱數: 563

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按時計資助理員】

  甄選簡章

壹、依據

   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07.24桃教特字第100062895以及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07.24桃教特字第100062895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貳、甄選名額:

    一、國小部:

  1. 一般身分者,正取2名,服務時數每週40小時。
  2. 說明:其中服務集中式特殊班2名,備取若干名。

      二、如正取人員無法到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叁、甄選資格

    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具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肆、簡章及報名表

    即日起至本校網站 https://www.swes.tyc.edu.tw/swes/ 自行下載,亦可至教園市教育甄才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徵才網站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或至本校特教組索取。

伍、報名


一、日期:即日起起至109年810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校址:桃園巿平鎮區延平路2段389)。

    電話:03-4933654#620,請洽劉虹君組長。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受理通訊報名。
四、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自行貼妥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照一張)

    (二)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影本請以A4規格紙

        張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經歷證明文件。

        4.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註:上述繳交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陸、甄選項目

 一、資格審查:

    (一)國民身分證。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三)經歷證明文件。

    (四)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二、口試:

    (一)特殊教育知能、資歷與實務。(每人10分鐘)

     (二) 成績同分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

 

※學經歷、特教相關實務經驗占30﹪。(提供書面資料..曾擔任特教助理員.特教相

關科系,曾特教研習或訓練) 口試占70﹪(內容為特教知能、服務熱忱、電腦文書、補救教學及危機處理能力等

 柒、甄選日期與地點:109年8月10日(星期一)13:30起,應試者應於13:00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甄選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辦理甄選,不再另行通知。

捌、成績公布及放榜

    正式錄取名單於109年8月10日(星期一)1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並個別電話通知。欲複查成績者,請於109年8月11日(星期二)10時前親自攜帶身分證至本校輔導室辦理。

玖、報到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後攜帶國民身分證,於109年8月11日(星期二)10-12時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須
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除參與研習

      外,學校得以其他形式辦理之);每學期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5

      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習)

二、本方案僱用期限自109年8月3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三、本方案人員為時薪制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薪資每小時158元計,每日最高工時依學生需求為8小時,可辦理勞健保、依勞退條例提撥勞退金。寒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發薪資。

四、個人所繳交之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人員於錄取一週內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合格),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者,予以取銷錄取資格。

六、歡迎市內各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或學校推薦適合人選。

拾壹、工作內容

一、協助訓練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脫衣襪…等。

二、協助教師實施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常規訓練、教學活動、戶外活動、融合教育課程…等。

三、協助指導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處理

四、教學環境整理。

五、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

六、學校交辦事項。

 

拾貳、本簡章陳校長核示後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