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40
  • slider image 453
  • slider image 458
  • slider image 463
:::

校務公布欄

  • 教務
  • 學務
  • 輔導
  • 總務
  • 幼兒園
  • 人事
  • 會計
  • 研習資訊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 more... ]
公告 訪客 - 幼兒園 | 2020-07-27 | 點閱數: 681

主旨:為避免教材業者藉由公益繪畫展覽或童樂會之名,趁機推銷高額教材衍生之糾紛增生,請各校(園)提高警覺,並避免轉知此類資訊給家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9年7月15日府授法消保字第1090170402
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近來接獲多起不同縣市之教材商品消費糾紛,
消費者均表示其係參加幼兒園提供之繪畫參展或童樂會之
親子活動資訊,活動現場有教材業者(目前被申訴之業者
為音象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藉機推銷高價之數位文教
商品,因現行業者透過幼兒園建立行銷管道(透過繪畫參
展或童樂會為包裝),為避免類似狀況一再發生,請貴校
(園)避免轉知此類資訊給家長,以免幼兒園陷入個案消費
爭議之中。

113年度宋屋模範生0327頒獎典禮

:::

宋屋國小歡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