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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正義 - 教務 | 2021-05-24 | 點閱數: 263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遴選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61130號函辦理。
二、 本案訊息如下:
(一) 服務期程: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
(二)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三) 遴選標準:
1、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2、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3、 具有協助教師精進教學之能力。
4、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四) 遴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佔30%)及面談(佔70%)方式進行,總分100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五) 遴選日期:由國教署進行初步書面審查,擇優另以電話通知個別面談。
(六)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且任兼任專案教師:不擔任導師,另國小教育階段教師以校內週三不排課為原則;減授課之相關經費將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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