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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115 年 9 月交通安全宣導標語表
1.守護騎車安全 延續停讓文化。 2騎車毋通趕 停讓保平安。 3.全民機車安全健檢。 4.你我都會是行人 駕駛遵守停讓。 5.汽機車行經路口 停讓行人。 6.年滿 70 要換照,安全上路沒煩惱。 7.請依速限行駛 保持安全車距。 8.拒絕毒駕駛,平安一路行。 9.安全不超速 超速煞不住。 10.專心駕駛不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