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局「好孕專車」LED跑馬燈文字稿及播送紀錄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並轉知所屬單位運用電子看板或LED燈播放相關訊息,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市為保障孕產婦交通安全與便利,自113年3月8日開辦好孕專車服務,於孕期至預產期日後七個月(210天)內提供搭乘合作計程車之車資補助,迄今已服務滿一周年,先予敘明。 |
二、 | 為使市民更了解此項服務措施,爰請貴機關(單位)協助推廣,以達提升申請率及觸及不同族群,俾利服務措施及相關訊息廣為宣達。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婦女發展及權益科彭敏娸助理員,電話(03)332101 分機5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