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王妟伃 電話:03-3322101#7451 電子信箱:health88899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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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09010970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檢送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危害主題專區資訊,請各校加強運用及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46759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已於Yahoo奇摩網路平臺建置「贏得人緣和健康 專家提醒別碰這個」電子煙、加熱式菸品危害主題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請各校運用該專區資源,持續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加強宣導,以提升教職員工生防制知能。 |
三、 | 其他有關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危害、國內外管理現況及防範策略等衛教資源,可逕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專區」網站參考運用,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