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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2-01-04 | 點閱數: 25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柯佩吟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460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3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0012330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123304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123304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教育部辦理「110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80938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愛樹教育推動,以「校園永續,從愛樹開始」為主題,結合環境教育議題學習內涵,提升師生認識及養護樹木知識涵養,喚起社會大眾對周遭樹木的認識與保護意識,爰辦理旨揭競賽。
三、 旨揭競賽內容重點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低年級組、中高年級組)。
(二) 故事競賽形式:以校園臺灣原生樹種為故事主題,結合環境教育項下五大學習(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觀察校園樹木環境、樹木與人等關聯,將所觀察之樹木撰寫成故事並拍攝成5分鐘內影像作品,表達形式可用短劇、音樂、舞蹈等創意呈現。
(三) 審查方式:由教育部籌組評審團進行評選,每組各取前3名共計24隊(第一名共4隊;第二名共8隊;第三名共12隊)、佳作及人氣獎共計28隊,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不含佳作)。
四、 辦理期程: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止,採線上作品繳交方式辦理;獲獎名單預計於111年3月15日進行公告。
五、 相關報名資訊請參閱須知說明,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案聯絡窗口: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陳助理,電話08-7703202#8276,電子信箱:gigi01061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