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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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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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10531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為預防性傳染病,請持續強化校園性教育及性病防治宣導,以維護學生健康,請查照。說明: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45232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通報系統資料顯示,近年國內淋病疫情呈上升趨勢,尤其109年確定病例數大幅上升,110年1-8月確定病例數相較於109年同期亦呈上升趨勢。又依105至本年1-8月確診個案之年齡層資料分析顯示,確定病例數13-24歲占33%,高居第2位。 |
三、 | 為提升年輕族群性傳染病自我保護防治知能,請加強校園性教育及性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包括性傳染病介紹、正確使用保險套、安全性行為、避免多重性伴侶及勿使用成癮性藥物等。 |
四、 | 倘發現學生(含外籍學生)已感染愛滋病毒,除應保障個案隱私,不得未經同意揭露感染者身分外,應協助其至愛滋指定醫療院所(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t-5dv2y4iBsgbdOBi5CJ1g)檢驗與治療,以及提供正確防治資訊。 |
五、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製作外籍感染者在臺問與答,並已翻譯成英文、印尼文、泰文、越南文等語言,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感染>宣導素材>愛滋病防治教材項下查閱與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