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書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柯佩吟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46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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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999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9993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99933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99933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公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45380號書函辦理。 |
二、 | 請轉知所屬,倘對於旨揭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刊登之次日起60日內向環保署陳述意見或洽詢該署氣候變遷辦公室,電話:(02)23117722分機2773,傳真:(02)23610082,電子郵件:chkao@ep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