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營養師 康淑惠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spo007@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7月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5828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貴校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切勿食用來路不明之動植物,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2951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29日衛授食字第1101301761號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年接獲多起民眾自行採摘不明菇類,烹煮食用後出現嘔吐、腹瀉及手麻等天然毒食品中毒之症狀。 |
三、 | 該署已製作「姑婆芋宣導單張」、「綠褶菇宣導單張」及「吃河豚風險大-臺灣常見有毒河豚(魨)圖鑑手冊」,可於該部食藥署網站>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防治食品中毒專區>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0936&r=1170385348)/「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單張」或/「歷年食品中毒發生與防治年報」之項目下載,請惠予協助周知宣導,不隨意捕捉、採摘及食用來路不明之動植物,以預防天然毒食品中毒發生,確保飲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