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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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514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00051488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51488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51488_ATTACH3.odt、376735100E_1100051488_ATTACH4.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與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共同開發「水保防災行動教具_解密遊戲I&II」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0年6月9日館展字第110616158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教具將水土保持及防災知識等內容融合在遊戲當中,引發學生參與學習的興趣,適合課堂教學及學校活動使用,以提升學生的環境教育知識。 |
三、 | 即日起開始受理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借用申請,教具內容及申請借用辦法如附件。 |
四、 | 申請學校不須支付租借費用,但須負責教具往返搬運。於申請辦法公告借用期間完成申請之學校,若距離該館30公里以上,可申請補助部分運費,詳見附件申請表。借用單位請善盡保管之責,並應於教具歸還一週內提供水保防災行動教具使用紀錄單。 |
五、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徐采薇,電話:07-3800089#8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