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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5-31 | 點閱數: 26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0004849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八 (376735100E_1100048499_ATTACH1.doc)

 

主旨: 本局訂於110年7月6日(星期二)至7月9日(星期五)辦理「110年度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請貴校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10年3月25日桃教體字第11000247633號函辦理。
二、 旨案係為協助學校長期推動環境教育之教職員符合申請資格,以鼓勵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透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提升學校環教推動人員之環境教育素養,以利後續於學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三、 研習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110年7月6日(星期二)至7月9日(星期五)
(二) 辦理地點:桃園市觀音區草漯國小(桃園市觀音區新生路1462號)活動中心1樓階梯教室。
(三) 研習人數:市內高國中小校長及教師共100人。
(四)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20日止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
四、 本研習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在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五、 本案活動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範辦理,請參與人員配合進行體溫及健康狀況監控,倘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參與研習:
(一) 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及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4類人員。
(二) 有發燒(耳溫≧38℃;額溫≧37.5℃)、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等。
六、 全程參與本研習者,將核發研習時數24小時及研習證書。
七、 相關活動諮詢請洽草漯國小總務處林鴻德組長,電話:483-0160分機520。
八、 檢附研習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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