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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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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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1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00041340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000413401_ATTACH1.docx、376735100E_11000413401_ATTACH2.pdf、376735100E_11000413401_ATTACH3.odt) |
主旨: | 有關永安國小辦理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一案,請貴校師生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9日臺教綜(二)字第1100026414A號函暨永安國民小學110年4月24日永小教字第110000248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 |
(二) | 收件日期:110年9月27日至110年10月30日止(郵戳為憑,郵寄至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1320號 永安國小教導處收)。 |
(三) | 獎勵:各組作品取前三名與佳作五名擇優獎勵,學生頒發獎狀1張與獎勵金,指導教師依學生作品名次予以敘獎或頒獎狀,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
三、 | 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已建置「2021海洋教育週」專區(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9259.php?Lang=zh-tw),內含海洋教育相關教學資源(第一屆海洋科普繪本徵選得獎作品、教案、推薦書單及教育短片等),可供師生參考使用。 |
四、 | 檢附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海洋科普繪本創作比賽暨宣導活動實施計畫」、教育部「第二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徵選活動簡章各1份。 |
五、 |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學校永安國小教導主任徐永相(電話:03-486-2224分機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