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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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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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420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42062_ATTACH1.doc) |
主旨: | 檢送本市觀音國小辦理「桃園市國民小學110年度能源教育學藝競賽活動」實施辦法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觀音國小110年5月11日觀小學字第1100003066號 函辦理。 |
二、 | 參賽資格:桃園市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110年度在學學生。 |
三、 | 參賽組別:低年級、三、四、五、六年級,共五組。 |
四、 | 為提升本市國小學生能源知能及創意、鼓勵擴大參與,請市內國民小學24班規模以上者每校至少提供作品1件;未達24班規模之學校得自由報名參加。 |
五、 | 實施辦法詳如附件,或請逕洽觀音國小聯絡人:張凱甯組長 ,電話:4732009分機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