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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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5月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382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38225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預告臺南市成立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公告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110年4月29日府農林字第1100105765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