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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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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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318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函轉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10年環境教育人員120小時訓練班及33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0年4月12日環中字第1102000018號函辦理。 |
二、 | 本課程協助學員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並協助登記環境教育時數。 |
三、 | 上課時間:110年7月至10月每週六、日。 |
四、 | 招生對象: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中關於「訓練」、「學歷」、「經歷」等規定。 |
五、 | 課程內容: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所需之核心課程、專業科目及實務訓練。 |
六、 | 報名資訊:https://is.gd/GYHgH5 |
七、 |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
八、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校聯絡人張文慈,電話:04-7232105#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