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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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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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1836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0001836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00018363_ATTACH2.pdf)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辦理「109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之「績優推廣學校獎勵評選」計畫1份,請學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3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23999號函辦理。 |
二、 | 請有意參選旨揭評選之學校,於110年4月20日前至http://bit.ly/reward_ymu線上報名,上傳成果及海報電子檔,並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成果報告紙本2本、成果海報1張,海報將於獲獎時在成果發表會公開張貼。 |
三、 | 本(109)學年度接受教育部國教署補助之學校(慈文國中及幸福國小)務必參加旨案評選。 |
四、 | 「109學年度校園菸檳危害防制教育介入輔導計畫」聯絡方式: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臨床護理研究所(02)2826-7000分機65065或分機67362,電子信箱nosmoking.edu@gmail.com。 |
五、 | 檢附109學年度「菸、檳防制教育推廣計畫績優成果」評選計畫1份(內含成果報告格式說明請詳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