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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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2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1471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14715_ATTACH1.pdf) |
主旨: | 檢送「110年環境教育人員講師人才徵選」簡章1份,請轉知貴校環境教育認證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2月20日環署授訓字第1101000634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展環境及環保教育,爰徵選教學宣講推廣人才,建立環境教育人才庫供各界應用,以促進環境教育認證人員社會參與及發揮所長,特辦理本徵選活動。 |
三、 | 本活動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20日止受理推薦及報名,資格以具有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實際從事環境教育推展經驗2年以上且表現優良,有意願擔任講師,協助環境及環保教育推廣者。 |
四、 | 採單位或個人推薦報名,詳細活動訊息及簡章,請參閱活動網站(https://bit.ly/3jrt0iv)。 |
五、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曾文齡小姐,電話:(03)4020789分機 543。 |